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一批)》(宁财(债)指标〔2024〕236号)文件,下达一般债券资金1002万元,主要用于国债项目地方配套;《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二批)》(宁财(债)指标〔2024〕322号)文件,下达一般债券资金8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地方配套及其他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等。现将债券调整事宜提请如下:
由于年初自治区2024年度地方政府债券的额度不明确,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24年县级预算中,没有包括发行的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规定,现拟安排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入9002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02万元,预算数由193511万元调整为202513万元,收支保持平衡。
请予审议。
附件:
1.2024年泾源县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草案)
2.2024年泾源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平衡预算调整表(草案)
3.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明细表(第一批)
4.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明细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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