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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泾源县调整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方案》 意见征集结果
日期:2022-09-07    来源: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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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4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6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定价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我局2022221日至52县域内30所幼儿园随机抽选了各级各类评定具有代表性的7所,依据相关规定对7所幼儿园20192021保育教育费运营成本进行了监审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泾源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92日起至2022年96日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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