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区、市驻泾各单位:
5月23日至25日,自治区脱贫攻坚第三专项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进村入户等方式,对泾源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6月23日,自治区脱贫攻坚第三督察组向县委和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了我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个别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因村因户精准施策不够、部分帮扶干部工作不到位、部分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4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接到自治区第三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自治区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县委和政府的要求,制定了《泾源县整改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和政府的要求,认真对标自治区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本乡镇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县委和政府。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务必于7月15日前将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并于7月15日向县委和政府报送整改成效情况。
泾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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