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按照自治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我县撤销原运管所成立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2020年底完成了机构改革全部事项,人员编制划转完成。2021年起单位经费纳入县财政统一预算。单位现有事业编制30人,实有30人。内设3个股室、2个中队,即:综合(法制)办公室、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工程质量监督股、执法一、二中队,有执法车辆5辆。单位整合了交通运输领域全部的执法职能,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执法,主要职责有:承担辖区内除国、省干线外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行政执法。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开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二是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及路政执法。贯彻执行《法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公路日常巡查,对损坏公路路面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全县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目前全县有客运站及企业6家(汽车站、公交公司、天天农村客运公司、宏远运输公司、百顺出租公司、六盘山森林公园客运分公司),共有客运车辆232辆,客运线路22条,其中,中长途班线客车17辆、农村班线客车18辆、城市公交客运40辆、出租汽车123辆、旅游景区客车34辆。货运企业2家,货运车辆194辆;四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监管。对全县2家驾校(精英驾校、嘉诚驾)驾驶员培训业务进行监督指导;五是机动车维修及综合性能检测企业监管。对全县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监督企业规范经营,确保维修产品合格。目前全县已备案维修企业47家,其中二类维修企业2家(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百顺出租汽车修理厂),三类维修企业45个。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2个(宏达机动车检测公司、宁夏安捷达检测站)。
二、机构改革及履职情况
(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落实工作职责。2020年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责有了很大的增加,人员也有了很大的变动。2020年底,按照新的工作职责对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整,成立了3个股室2个中队。按照新的工作职责和单位内部分工,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做到改革事项衔接落实到位。
二是厘清执法事项。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结合我县实际从原来的274条执法事项中梳理出177条,明确执法界限,按照执法事项目录,做行政执法清单管理,依法规范执法。
三是扎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最基本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单位行政执法程序进行一步规范,制作了《执法手册》,明确了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图、执法程序、执法监督电话等,并通过政府网站、监管平台、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执法。首先配齐执法装备,统一执法形象。从执法车辆、人员单兵装备、执法服装等方面进行了统一,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购置了移动货车称重设备,配发了移动执法终端23台、执法记录仪22 台、打印机15 台,配备了平板、照相机等执法装备。其次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执法。改造执法询问室2间,清单管理执法事项,实行执法全过程文字视频(音频)记录,充分尊重、保障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按照自治区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加大了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执法流程演练等训练,执法人员身体素质、法律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有了明显提升。
(二)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执法大队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运输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从企业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建立了企业考核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和上报制度等,要求企业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相结合,做到规范化管理。二是坚持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和重大节假日检查相结合。企业安全监督股每月定期对全县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车辆及驾驶人员日常安全检查、企业安全运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开展“三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风险管控等各项工作台账、工作流程、制度落实等情况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企业全年质量信誉考核。三是坚持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季度例会。每季度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召开一次全县客运行业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安排本季度安全生产,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时解决全县客运行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困难,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压实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加强企业考核,促进企业主动担责。以每年一次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为抓手,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管理,促进企业安全运营。
(三)加大公路综合执法力度,做好辖区公路管控。
一是加大公路巡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年初制定公路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全县主要县乡道路定期开展全面巡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责任到队到人,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路产路权、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提升执法综合效能。二是强化部门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零容忍”、“快查处”,严格落实信息抄告、“一超四罚”,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重点对超限超载高发多发路段,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精准布控、精确打击,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促进客运行业发展
一是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规定,每季度制定道路运政执法检查安排,采取与交警联合执法等方式,有计划多措施开展道路执法检查。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跨区域经营、拼客、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车辆、驾驶员无相关证件等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二是帮助客运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客运行业发展。近年来,随着群众出行便捷化、多样化需求的转型,对客运行业有较大的冲击。为了满足群众需求,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与区、市上级部门对接,积极动员帮助客运企业转型升级,先后审批泾源至银川班线“定制客运”7辆,编制了《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方案》《网约车规划》等,通过整合全县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网约车、“制定客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盘活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县无超载货运车辆卸货场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的超载车辆应予以称重并卸除超载货物,由于我县没有卸货场,称重、卸货、货物保管等无法正常进行,对治超工作造成了较大困难。二是无乡镇客运站。个别乡镇距离县城较远,群众出行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事项还需要进一步学习。
按照机构改革“人员专业化”要求,目前单位人员平均年龄47岁,法律专业人员较少。新的执法事项、执法程序要求相对严格。加之常态化疫情防控,多名执法人长期在疫情防控一线。因此在新的执法事项开展、执法案件处理和法律案卷制作等方面存在专业人员相对短缺的现象。
(三)执法人员工资待遇相对较低。
机构改革以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职责有了很大的增加,工作时间方面,一天24小时随时需要出勤,执法程序、办案精细化等方面有了更严格的要求,随之工作量有了很大的增加。与其他执法部门相比,在工资结构、办案补贴、加班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机构改革。增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在执法理念、执法程序、执法装备、人员素质、内部监督等方面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是疏堵结合,优化提升客运行业服务上台阶。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指导,引导客运企业转型升级适应群众大众化、快捷化出行需求,探索逐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网约车、定制客运等新业态发展。只有把服务搞上去了,各种客运违法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是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基础设施,逐步提高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专业化水平。
泾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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