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关于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3-08-17    来源: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211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属各股室各中心及各国有林场

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矿产类、测绘类、规划类)》公示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矿产类、测绘类、规划类).doc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