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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乡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2-03-14    来源:新民乡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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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完成了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监督机制,通过年初制定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年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领导干部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意识,引导和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理念,做到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形成用制度管人,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

)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为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执法风险评估,为科学依法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辖区11行政对接工作,经常性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制度,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标语、讲座、培训班、公开栏、宣传单及文体活动等形式,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今年来,全共发放宣传单300多份,张贴粉刷宣传标语13条,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入人心,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专项活动,在全域创新开展联片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全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6起,调处成功率达100%以上,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稳步开展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提出意见建议和申诉、举报的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制定以教育、疏导为主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挂责任制,强力推进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一年来,我共收到各级转交、转办案件12件,按时办结率100%,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落实日常学习制度。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定期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结合普法学习考试,将法治培训学习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及时加强全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法治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对法治建设具有指导、决定性作用。一直以来,我们虽然在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广大干部群众法治理念的确立需要一定的过程。

(二)法律的权威性还有待进一步树立。人治与法治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树立起以宪法为核心的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解决社会纠纷的最权威力量。法律无信用,法治必然难以展开,人民的权力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法治也就很难成为民主的要求了。

  (三)依法行政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是法治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衡量法治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我们清醒的看到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转折点,依法行政也还是处于起步阶段,行政的法治化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就现实情况而言,无论在立法层面上、执行层面上,还是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都存在不少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改进、提高、创新,法律体系不成熟,使得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粗看早已“有法可依”,但细究仍无章可循。行政执法中重结果、轻程序,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往往只注意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结果,而忽视了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性规定,从而出现随意性,个人情绪化的操作。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在认真总结2021年度工作经验、分析存在不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抓好行政决策,确保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规则,使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二)抓好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要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问题;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抓好法治宣传,确保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一是规范党员干部普法学习制度,保证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让法治观念入心入脑,自觉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保障基层民主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结合八五”普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村通过法律培训、宣传、宣讲、咨询、专题讲座等形式,全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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