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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泾源县大湾乡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大湾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政府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政府制定的规章政府名义发布或政府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政府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常平简讯

主要包括:阶段性的热点或重要政府工作资讯。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政府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监管情况扶贫、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七)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工作预案、政策、活动情况。

()其他

主要包括:政府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公开形式

1.大湾乡政府通过泾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大湾乡人民政府及辖区内各村利用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大湾乡人民政府及辖区内各村通过大喇叭、微信群、331惠农资金监管平台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泾源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泾源县荣盛路与百泉街交叉口东北80米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5610989

5.泾源县图书馆查阅:

地  址:泾源县香水镇龙潭西街泾源县图书馆

开放时间:夏季8:30-20:00(周二上午闭馆),冬季8:30-19:00(周二上午闭馆)

联系电话:0954-5672007

3.公开时限

乡政府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受理机构

乡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提出申请

向乡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大湾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乡综合办公室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邮箱、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申请人向乡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乡综合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1)乡综合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照程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乡综合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全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乡综合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大湾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4)乡综合办公室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综合办公室依申请提供的信息,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乡综合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做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受理机构

1.大湾乡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泾源县大湾乡大湾村三组大湾乡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30(工作日)

邮政编码:756405

联系电话:0954-2854301  传真:0954-2854301

电子信箱:jyxdwx@126.com

四、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乡综合办公室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乡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乡综合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乡综合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乡监察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54-2854301,传真:0954-2854301;办公地址:泾源县大湾乡大湾村三组大湾乡人民政府大院主楼一楼,邮政编码:756405,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30。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大湾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 大湾乡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大湾乡人民政府

2021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