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乡政府及其职能站所的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新民乡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有以下几类:
1.概况信息。包括乡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
2.法规文件。包括乡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乡的有关文件。
3.工作动态。包括乡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
4.人事信息。包括乡政府干部任免公告。
5.财经信息。包括乡政府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6.公共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福利保障、脱贫攻坚、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情况和相关政策。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乡政府主要采取在泾源县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和依法指定主要信息公开场所公开两种形式。
1.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nxjy.gov.cn/
2.泾源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泾源县荣盛路与百泉街交叉口东北80米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5610989
泾源县图书馆查阅:
地 址:泾源县香水镇龙潭西街泾源县图书馆
开放时间:夏季8:30—20:00(周二上午闭馆),冬季8:30—19:00(周二上午闭馆)
联系电话:0954-5672007
(三)公开时限
属于乡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由乡政府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乡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新民乡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4-5667736
邮政编码:756400
受理时间:8:30至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泾源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受理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乡政府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电话及传真:0954-5667736 通信地址: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5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