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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2)领导分工;

(3)内设机构;

(4)非涉密的规范性政策文件;

(5)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6)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7)动态信息;

(8)其他信息。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泾源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阅。

1.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nxjy.gov.cn/

2.泾源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泾源县荣盛路与百泉街交叉口东北80米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5610989

3.泾源县图书馆查阅:

地  址:泾源县香水镇龙潭西街泾源县图书馆

开放时间:夏季8:30-20:00(周二上午闭馆),冬季8:30-19:00(周二上午闭馆)

联系电话:0954-5672007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还将采取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报纸、广播、电视;

2、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3、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咨询会、座谈会、评议会,公告、通告;

4、微信、手机短信、电视问政等平台或方式;

5、组织开展公众参与、参观、互动交流等活动。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责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泾源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三馆一中心418室)查阅。

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生效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教育信息,可以向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县教育体育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办法详见《泾源县教育体育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见附件1)。

三、受理机构

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由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受理。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工作时间如下:

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815

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三馆一中心418室

邮政编码:756400

电子邮箱:jyjbgs815@163.com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程序

(一)提出申请。

填写《泾源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泾源县政府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便于受理机关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泾源政府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关当场提出申请。受理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委托书等信息。受理机关收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二)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当场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出具《泾源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出具《泾源县教育体育局部分公开告知书》。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出具《泾源县教育体育局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信息,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出具《泾源县教育体育局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信息公开全部实行免费公开,因邮递等其他事项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泾源县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投诉。

联系电话:0954-5011815

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三馆一中心413室

邮政编码:756400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泾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