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务信息,除依法依纪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泾源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jy.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概况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内设股室、具体工作职能、办公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等。
2.领导分工
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干部分管业务工作(股室)情况。
(二)基本信息
3.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本单位通知、总结、报告等,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内容、责任部门及日期。
4.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人事调整的任职、撤免职、聘任等文件。
5.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单位职能涉及的或中央、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依法治国实行和新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名称、文号、内容、发布机关及施行日期等。
6.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涉及本系统的、现行的相关政策的具体解读。
(三)行政权力运行
7.权责清单
主要包括:本单位核定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包括行政处罚的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以及责任事项等。
8.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
主要包括:监管的内容、方式、措施等。
9.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主要包括:对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四)重点领域工作
10.财务管理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经费、财政收支情况等。
11.双随机一公开
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主体、依据、管辖范围等。
12.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分析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农业普查公报、人口普查公报,月度、季度、年度经济指标情况。
(五)综合管理
1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的年内重点工作部署。
14.工作总结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初责任分工、工作要点等工作开展落实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15.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统计数据检查情况、投诉方法、投诉处理。
16.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主要包括: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六)服务公开
17.联网直报渠道公开
主要包括:网站链接、企业用户入口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本机关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jy.gov.cn/)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可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
泾源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泾源县荣盛路与百泉街交叉口东北80米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5610989
泾源县图书馆查阅:
地 址:泾源县香水镇龙潭西街泾源县图书馆
开放时间:夏季8:30-20:00(周二上午闭馆),冬季8:30-19:00(周二上午闭馆)
联系电话:0954-5672007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
1.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公开形式:
(1)政务信息公开栏;
(2)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
(3)档案馆查阅室、政务大厅查阅室、本机关查阅室;
(4)现场答复、信函、邮件、传真;
(5)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形式。
2.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泾源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以及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采用以上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处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泾源县统计局 (名称)
办公地址:泾源县发改局大楼二楼
邮政编码:75640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5011621
传 真:0954-5011621
电子信箱:tjj5011110@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54-5011621传真:5011621,办公地址:泾源县发改局大楼二楼,邮政编码:756400。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