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住建局在县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紧扣住建工作重点,坚持以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83条,其中:行政许可结果公开24条,公示公告18条,住房保障14条,安全生产6条,危房改造6条,园林现场5条,部门信息3条,行政处罚结果公开3条,政府开放日征求意见办理情况公示1条,政府开放日实施方案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公告1条,政策解读1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住建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83篇信息。一是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住建局房产市场管理所解读《泾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政策的宣传性。二是加强重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公示拟配租人员名单和退出人员名单;主动公开危房改造计划、危房改造资金兑付花名册,切实履行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行政许可结果公开。保障被许可人和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情权,增加公众对公开结果的监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减少不公平和腐败现象,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行政许可结果、住房保障、公示公告三个栏目为我局重点栏目,公开的信息占比总体67.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持续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方法。县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住建领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作了明确规定,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除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泾源县住建局相关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12月底,县住建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格式,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解决底数不清,公开备案两张皮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阅。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落实审核制度,规范化管理。县住建局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承办、其他工作人员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微信公众号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强大的信息传递能力,通过该平台,政府部门可以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让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和决策动态,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减少群众在实体窗口办事处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方面
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维护不到位;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三级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对住建系统现有新媒体账号、栏目进行梳理,梳理完成后统一公开发布,此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常态化归集整理发布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在相应的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并解读住建领域相关的政策内容,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人员队伍管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照常态化归集整理发布机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栏目内容丰富。三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表述错误、外链、个人信息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持续抓好“三审三校”、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持续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工作。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泾源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51号)要求,已完成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住房安居宜居工程等相关信息。
2.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建筑施工企业代表、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等11人参加活动,实地观摩了泾源县荣华园二期建设项目现场、泾源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现场、泾源县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现场,向参加活动代表详细介绍了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下一步计划等,并在县住建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座谈交流会,班子成员和各队站所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介绍了单位基本情况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悉心听取群众对住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3.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力求选择关注度高,能引发网民共鸣的题材来制作推文,注重从惠民政策、普法宣传、科普住建领域相关知识、舆情热点回应等方面挖掘素材,注重在形式上寻求不断创新,综合运用图片、视频、表情包编辑推文,增强推文编辑形式。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01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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