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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来源:泾源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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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全力以赴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我们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体系,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事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信息发布方面,我们始终保持高效、及时,文化旅游广电工作的各类信息、工作动态以及大型赛事活动等重要资讯,都会通过各类信息平台第一时间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多样,满足公众需求。我局更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以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原则,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与已公开内容的更新,为公众提供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

今年,我局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信息达41条。其中,严格落实本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与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2条。同时,不断探索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力求实现政策性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年内公开政策解读1篇。此外,公示公告栏目发布16条,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信息公开2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与办理流程,对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具体要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单位2024年发布信息86条,其中包括部门信息41条,公示公告16条,公共文化服务29条。一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内容的制作和质量把控,切实将信息发布高质量要求落到实处,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严守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秉持“保密为先”原则,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定期开展隐私、错敏词排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泄露,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当前,我局仅保留微信公众号这一信息公开平台。2024年,在微信公众号“泾源文旅”累计发布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104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服务群众、问政于民方面的优势,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更多文化旅游广电工作动态以及丰富的文化旅游资讯。

(五)监督保障

我局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审查把关在政府网站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以及“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杜绝出现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宣传力度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思想上重视程度不足,导致部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能及时、主动地公开。二是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改进。一是强化宣传与学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文件,增强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深化。紧密围绕泾源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聚焦生态文旅特色县建设以及“1+3+X”特色产业全链条发展升级等关键任务。在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公开《泾源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同步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助力公众深入理解规划内容与发展方向。同时,迅速公开文化旅游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许可处罚决定信息,确保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二是政府开放深度推进。20249月成功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精心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多个环节,安排领导干部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广泛听取各方建议,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信任。

三是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我局管理“泾源文旅”“泾源县图书馆”“泾源县文化馆”3个新媒体账号,均依规向网信部门完成备案。全年通过这些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00余篇,发布前均依据“三审”制度对内容保密性进行严格审查,坚决筑牢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安全保密防线,全年未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切实达成“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三馆一中心”四楼,邮编:7564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67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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