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格局,有利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布文化旅游广电工作信息及工作动态、大型赛事活动等重要活动,及时通过各类信息平台进行及时发布,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年累积公开信息70余条,落实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10条;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创新解读形式,实现政策性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公开政策解读1篇;部门信息34条;公示公告7条;公共文化服务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2023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内容制作与把控,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保密意识。认真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保密为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阶段性开展隐私、错敏词排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仅保留微信公众号平台1个。2023年在微信公众号“泾源文旅”发布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110余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服务群众、问政于民的优势,让群众了解更多文化旅游广电工作动态和文化旅游资讯。
(五)监督保障
我局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在政府网站公开内容严格审查把关,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上缺乏重视,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主动、及时公开。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离上级提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学习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群众切身利益等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群众提高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泾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围绕生态文旅特色县、“1+3+X”特色产业发展体系及项目建设攻坚、产业发展升级等重点工作,在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公开了泾源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公开文化旅游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二是深度推进政府开放。2023年10月初,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落实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我局管理的新媒体账号有“泾源文旅”“泾源县图书馆”“泾源县文化馆”3个,均严格按照要求向网信部门进行备案。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00余篇信息,均按照“三审”制度对发布内容的保密性进行审查,坚决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载体安全保密工作,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街“三馆一中心”4楼435室,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67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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