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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来源:泾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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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泾源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主动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规定及局内部工作程序指引,严格执行公文起草、合法性审查、公开属性审核、文件签发程序,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本年内,我局共主动公开部门信息51条(其中:发布公示公告2条、河长制12条、信息公开类信息27条,政策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条,部门决算预算2条,机构职能1条,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篇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4年,水务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条,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0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泾源县水务局保密工作制度》《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一是强化信息发布管理,遵守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河长制、“四水四定”等水利相关内容,以此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力度,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泾源县水务局微信公众号,无微博、抖音等账号。一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以搭建政府与群众间纽带桥梁为根本目的,围绕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灾害防御、水生态治理、河长制等群众关注点,对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发布各类动态信息27条、河长制动态 12条。同时,建立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政策最新动态,发布群众最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优化新媒体服务方式,发挥政务新媒体政策宣传口的作用。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人员队伍,明确1名领导分管、1名工作人员日常维护,办公室主任具体监管的工作体系。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三是加强业务人员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政府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和理论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水务局按照《条例》、区市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条例》规定在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在工作中,部分站所公开内容不够主动、及时、规范,重视程度不够,表现出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形式简单,公开的信息与群众真实需求的信息之间存在差距。二是业务人员水平有待提升。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只覆盖到了局机关具体负责人,相关站所具体经办人未开展具体业务学习,没有深刻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对公开的实效、内容及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多数时间依赖局办公室开展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当作附带工作,没有当作主要且重要的业务来抓。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定期对各站所、各版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不及时公开、不主动公开、不重视公开甚至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追责。二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尤其各站所业务人员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定期总结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整体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以水务局中心工作为重点,及时更新“四水四定”、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管理、供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机关日常等各方面工作动态,重点对“四水四定”等政策文件进行图解。二是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公开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三是加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公开范围。在已建立河长制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公开《泾源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公示名单》《泾源县河道堤防2024年度防汛安全“三个责任人”》,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动态,加强“清四乱”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 四是大力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等。公开内容为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收入预算、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决算说明等。 五是主动公开提案建议办理情况。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并主动公开年度办理建议提案的总体情况。 六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提前征求意见,形成方案,积极邀请群众代表通过参加座谈、参与巡河等方式了解水务工作,增强了群众对水务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联系地址

电子版可分别在“泾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jy.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泾源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北街水务局二楼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编:756400)电话:0954—501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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