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泾源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区、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事业发展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泾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审计公开”及“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条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发布2022年度、2023年度部门预决算4条,2023年度法治政府数据统计1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级”复审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各类网络信息源头审核把关和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风险,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审计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度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我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设立“审计公开”1个专栏,主要发布审计相关会议召开情况等法定公开内容,解读审计署、审计厅制定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报告重点、核心事项,切实提高群众对审计行业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方面: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审计局领导班子分工和各股室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选好配强队伍;对照年度工作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和平常考核,切实提高全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落实责任。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虽然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公开信息内容比较单一,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二)改进措施。我局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平时考核范围,促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升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机关简介方面:已于2023年1月6日公开本单位名称、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信息。
2.财政预决算方面:已于10月16日公开本单位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财政预算。
3.建议提案办理方面: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中未涉及本单位办理事项,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4.依申请公开方面: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说明申请接受渠道,列明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的接收方式,开通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规范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无行政复议中公布的相关信息。
5.政务咨询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收到网民留言及需要答复的相关问题。
6.渠道覆盖方面:在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本单位线上公开渠道,并注明详细网址;线下主动公开渠道为泾源县图书馆查阅,表明具体查阅时间;受理机构为本单位,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具体到小时)、联系电话(含区号)等内容均标注清楚。
7.信息维护方面:2023年本单位最后一次更新审计公开栏目时间为12月21日,信息公开过程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未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及国家秘密。
8.政务新媒体备案情况:本单位无公众号等新媒体,无备案记录。
9.监督保障方面:已于2023年1月30日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开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统一格式发布;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单位近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紧扣《条例》第50条的规定,内容务实,数据准确。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泾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xjy.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审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泾源县审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56400;电话:0954-50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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