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决策、管理、执行、结果、服务公开以及重点领域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诉求权和监督权得以维护。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按照《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部门信息18条,公示公告9条,社会救助栏目67条,养老服务栏目27条,双拥创建栏目9条,公开方式以政府网站为主,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全面性。二是重新梳理完善了《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予以公开。主要包括行政给付、行政处罚等在内的109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处罚类57项,行政强制类2项,行政给付类27项,行政检查类6项,行政确认类7项,行政许可类5项,行政奖励类2项,行政裁决类1项,其他权力2项。三是及时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主要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和2024年度部门预算。四是将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殡葬管理服务、收养登记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民政主要对外管理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褒扬、双拥创建、权益维护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提供资料、办事地点、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本单位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等程序,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齐开展、两不误。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各种媒体的信息公开,由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严格落实发文审批报备制度,强化前置审核和统筹把关,抓好股室核稿和主要负责领导审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上网公开。三是严格规范网络工作群管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完善了《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进一步严格行文审核监督,通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查机制,加强公开信息审核把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栏目建设,按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度,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和群众监督,未出现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股室,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参与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发布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二是畅通信息渠道,认真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予以重点解读,方便群众阅读和对政策的知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度,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和群众监督,未出现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网站内容多为文字、图片解读,公开内容比较单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解读政策、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宣传解读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惠民政策等方面知识宣传力度还不够,对最新政策法规的宣传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三是群众关注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均是自上而下的行政要求,主要侧重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要求公开的信息,信息供给的视角多以行政机关为主,而非群众视角,公开信息的精准度不够,难以吸引群众持续关注。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内容建设,进一步贴近社会民众需求,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等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真实、准确权威信息。通过加强制度的执行和对信息发布流程的控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通过政策公开讲、图文解读等形式多样的传播手段,让群众更好的理解和利用这些信息,不断提升我局门户网站建设,推动对外宣传工作提升质效。三是积极开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了解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性,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社会关注的事项均通过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举行 2024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退役军人、人民群众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加强与退役军人的联系、互动交流,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2024年在宁夏12345政务服务平台共接到群众咨询问题34件,办结满意度总体达到95%以上。为全面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公开、透明、开放的民政服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平台,积极准备微信公众号建设,规范网络工作群管理,及时更新清理不再使用的网络工作群并进行报备。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全文可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j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源县荣盛路与富强路交叉口向南150米,邮编:7564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0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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