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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2    来源: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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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林业和草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719日至1231(我局于2024719日挂牌成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泾源县林业和草原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泾源林业和草原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7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3条,部门信息公开7条、公示公告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建立领导挂钩联系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局办公室抓落实,责任科室、局属单位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作有效运,进步提政务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配套设施。依托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软、硬件设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知识。通过加强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保持股室、中心之间工作联系。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多审制,局属各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审,主要领导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保证监督做到了制度规范、审核严格、回复及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2024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还需加强。对部分子栏目的评测要点把握不透、领悟不深,主动公开的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距离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创新性不够。在本级政策解读方面,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方式单一,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除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以外,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策把握、测评要点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林下经济补助的公示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监督。针对的重大项目及时公示,让人民群众及时高效的了解林业和草原局的工作推进情况。同时,我局为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率,激发人民参与政府工作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林业和草原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2024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泾源县香水镇西苑路26号,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01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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