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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来源:泾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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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泾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现发布《泾源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围绕公安工作实际及群众关注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着力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公开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政策信息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对凡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种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及时通过新媒体公众平台及时进行公开,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优良环境和良好社会治安环境。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通过“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泾源”抖音号、“泾源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众平台,共发布各类稿件632篇,其中原创稿件321篇,被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人民法制网等中央级媒体转载刊发8篇,被区级新闻媒体转载刊发106篇,市级新闻媒体转载120篇,共发布视频94条,“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8650人,“平安泾源”抖音号关注人数1351人。以各种宣传活动形式共接待咨询群众9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40000余份,各种防骗案件专用宣传彩页1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60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所有主要业务工作的政策运行情况和最终结果都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审查、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流程,强化人员培训,统一答复文书格式,明确责任,确保做到及时有效,精准无误。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能力,提升各室、队、所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基础能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获取、保存、处理,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加强专人运营管理,强化一事一审,认真填报《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确保发布信息内容严谨准确。

(四)平台建设。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专人维护应用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政务信息宣传队伍,积极打造泾源公安新媒体品牌,优化“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泾源”抖音号、“泾源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平台,打造新颖、生动的多方式传播引擎,及时将工作动态和亮点向社会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通过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安泾源”微信抖音号等平台,多渠道及时公布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全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在公安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交警大队、派出所等执法一线窗口设立投诉举报热线。二是通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一事一审制度,强化“单位领导审查、部门负责、专人落实”多审制度,形成对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65

行政强制

8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63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  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及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重要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新媒体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发布内容相对单一,涉及领域较为单薄。

下一步,我局针对存在的不足,将从群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加强培训与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意识。一是组织定期培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项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代表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法规解读等方式,深入讲解主动公开信息的重要性、范围、程序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强化奖惩机制。三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成立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主动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开展信息公开需求调研,了解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和信息需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依托新媒体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及宣传工作力度,确保重要政策文件全面公开。

(三)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提升发布质量。一是优化平台功能。加大对新媒体公开平台的技术投入,优化平台界面设计和用户体验,增加互动交流功能,如在线咨询、意见征集、投票调查等,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平台活跃度。二是建立专业运营团队。招聘或培训一批具有新媒体运营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包括内容策划、编辑审核、发布推广等,确保发布内容的质量和效果,提升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将公安工作业务动态向广大群众反映,努力推进泾源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2024年,我局发布政务公开类信息严格落实一事一审,认真填报《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实现了信息发布层级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内容严谨准确。

2.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信息设立专人运营管理,网安大队、政工监督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强化巡查管理制度,未发布涉及敏感信息和不良链接。

3.2024年,我局共答复12345平台群众咨询投诉问题250件,办结250件;12389平台26件,办结26件;信访局转送信访件5件,办结5件。

4、2024年,我局组织开展以“夏日警盾,护卫安宁-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系列活动”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社会各行各业的代表参加活动,使群众走进政府、靠近机关,进一步了解政府运行,监督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泾源县公安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泾源县滨河路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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