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泾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现发布《泾源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围绕公安工作实际及群众关注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着力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公开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政策信息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对凡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种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及时通过新媒体公众平台及时进行公开,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优良环境和良好社会治安环境。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通过“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泾源”抖音号、“泾源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众平台,共发布各类稿件632篇,其中原创稿件321篇,被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人民法制网等中央级媒体转载刊发8篇,被区级新闻媒体转载刊发106篇,市级新闻媒体转载120篇,共发布视频94条,“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8650人,“平安泾源”抖音号关注人数1351人。以各种宣传活动形式共接待咨询群众9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40000余份,各种防骗案件专用宣传彩页1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60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所有主要业务工作的政策运行情况和最终结果都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审查、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流程,强化人员培训,统一答复文书格式,明确责任,确保做到及时有效,精准无误。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能力,提升各室、队、所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基础能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获取、保存、处理,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加强专人运营管理,强化一事一审,认真填报《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确保发布信息内容严谨准确。
(四)平台建设。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专人维护应用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政务信息宣传队伍,积极打造泾源公安新媒体品牌,优化“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泾源”抖音号、“泾源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平台,打造新颖、生动的多方式传播引擎,及时将工作动态和亮点向社会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通过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安泾源”微信抖音号等平台,多渠道及时公布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全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在公安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交警大队、派出所等执法一线窗口设立投诉举报热线。二是通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一事一审制度,强化“单位领导审查、部门负责、专人落实”多审制度,形成对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6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965 | ||
行政强制 | 85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638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 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泾源县公安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及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重要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新媒体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发布内容相对单一,涉及领域较为单薄。
下一步,我局针对存在的不足,将从群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加强培训与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意识。一是组织定期培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项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代表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法规解读等方式,深入讲解主动公开信息的重要性、范围、程序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强化奖惩机制。三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成立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主动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开展信息公开需求调研,了解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和信息需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依托新媒体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及宣传工作力度,确保重要政策文件全面公开。
(三)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提升发布质量。一是优化平台功能。加大对新媒体公开平台的技术投入,优化平台界面设计和用户体验,增加互动交流功能,如在线咨询、意见征集、投票调查等,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平台活跃度。二是建立专业运营团队。招聘或培训一批具有新媒体运营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包括内容策划、编辑审核、发布推广等,确保发布内容的质量和效果,提升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将公安工作业务动态向广大群众反映,努力推进泾源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2024年,我局发布政务公开类信息严格落实一事一审,认真填报《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实现了信息发布层级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内容严谨准确。
2.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信息设立专人运营管理,网安大队、政工监督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强化巡查管理制度,未发布涉及敏感信息和不良链接。
3.2024年,我局共答复12345平台群众咨询投诉问题250件,办结250件;12389平台26件,办结26件;信访局转送信访件5件,办结5件。
4、2024年,我局组织开展以“夏日警盾,护卫安宁-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系列活动”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社会各行各业的代表参加活动,使群众走进政府、靠近机关,进一步了解政府运行,监督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泾源县公安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泾源县滨河路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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