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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来源:泾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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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泾源”抖音号共发布稿件759篇,其中原创稿件415篇,被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人民法制网、中国新闻网等中央级媒体转载刊发16篇,被区级新闻媒体转载刊发131篇,市级新闻媒体转载33篇。共发布视频135条,被宁夏广电中心、宁夏新消息、学习强国等平台转发36条,“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7351人。通过宣传活动形式共接待咨询群众67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50000余份,各种防骗案件专用宣传彩页13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80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所有主要业务工作的政策运行情况和最终结果都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学习,确保已申请公开内容及时准确。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机构变更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牵头组织、协调、解决推进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室、队、所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并及时总结上报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保障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畅通关切回应、政民互动、意见征集的沟通渠道,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四)平台建设。2023年度,我局由专人运营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政务新媒体账户,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将工作动态和亮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全力保障公开及时有效规范,保障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纳入其中,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859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65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  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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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泾源公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方式不够灵活、网站信息维护和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还不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少、群众知晓率低等三是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不严;四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有待提升。

2023年,我局从群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和“平安泾源”抖音号等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及宣传工作力度,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及时对网上办事服务项目和服务举措进行修改完善,拓展功能、规范流程、提高效率,推动公安机关网上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并向社会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县局审查后再予以发布。四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通过强化学习培训,逐步提升信息人员综合业务能力素质,做到信息质量高,公开及时迅速,将公安工作业务动态向广大群众反映,努力推进泾源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2023年,我局发布政务公开类信息依据“有关部门提交、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把关、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信息发布原则,实现了信息发布层级审核,增强了信息发布的规范和保密。

2.我局政务公开类文件信息发布仅在泾源县政务网,其他需向人民群众宣传提高知晓率的信息,在“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安内网不涉及政务公开项目。

3.我局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网站日常巡查、维护和发布,未发布涉及敏感信息和不良链接;网安大队、政工监督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坚持7*24小时网上巡查制度。

4.2023年,共答复泾源县政务网等群众咨询投诉问题145件,12345平台115件,县信访局转交3件,市公安局转交3件,12389平台24件。

5.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1名民警,1名辅警专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6、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以“进警营话平安”和“警属座谈会”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社会各行各业的60余位代表参加活动,使群众走进政府、让公众靠近机关,了解政府运行,监督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泾源县公安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泾源县滨河路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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