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3〕3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区、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健全机制、完善措施为抓手,突出公开重点,积极稳妥的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局指挥中心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扎实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2年以来,我局通过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编发、推送各类警务信息1256余条,已有5053名微信用户订阅关注“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通过宣传活动形式共接待咨询群众56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00000余份,各种防骗案件专用宣传彩页1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50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制度保障。依据《条例》规定,按照信息形成3至5个工作日、政策文件自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公开的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根据相关保密制度规定,对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经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格审核登记后再行发布。二是持续推进公开力度。需要持续公开的内容,经严格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新和持续公布。
(四)平台建设。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中,将工作动态和亮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同时坚持把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作为推进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提升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究制度。县局领导小组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51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缺少协调沟通等。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内容。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逐步扩充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在“最多跑一次”等贴近群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上,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各级文件的学习贯彻,并保持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托政府网站专门设置的户籍管理栏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户籍管理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全面公开,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各业务窗口公示栏、LED 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多个平台全面公开户籍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流程、时限、结果和举报投诉电话,扩大群众知晓率,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交警车辆管理所、违章处理大厅、各派出所户籍室等服务窗口便利条件,提供办理各种行政事务的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申请表格等资料方便群众查询。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相关规定,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建立健全了泾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查阅点工作机制及功能,使群众不受文化、地域等条件限制,及时、方便、充分地获取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公开内容更规范。根据《条例》要求逐一完善基本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内容更加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在全局业务部门广泛征集,确定公开内容。三是回应关切更主动。充分利媒体资源,通过“110”集中宣传活动、道路交通宣传、安全普法宣传、反诈防诈宣传等方式,进行工作成果展示及普法宣传工作,在新消息网、宁夏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均有宣传报道,丰富了宣传渠道,满足了群众获取信息方式多样化的需求。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决策信息,向社会解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内容、目标和任务等,利用“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泾源”视频号等平台发布我局全面推进户籍业务“放管服”改革工作、交通出行服务等相关信息。
本机关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已完成《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重点分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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