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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0    来源:泾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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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3〕3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区、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健全机制、完善措施为抓手,突出公开重点,积极稳妥的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局指挥中心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扎实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2年以来,我局通过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编发、推送各类警务信息1256余条,已有5053名微信用户订阅关注“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通过宣传活动形式共接待咨询群众56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00000余份,各种防骗案件专用宣传彩页1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50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制度保障。依据《条例》规定,按照信息形成3至5个工作日、政策文件自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公开的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根据相关保密制度规定,对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经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格审核登记后再行发布。二是持续推进公开力度。需要持续公开的内容,经严格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新和持续公布。

(四)平台建设。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中,将工作动态和亮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同时坚持把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作为推进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提升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究制度。县局领导小组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缺少协调沟通等。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内容。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逐步扩充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在“最多跑一次”等贴近群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上,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各级文件的学习贯彻,并保持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托政府网站专门设置的户籍管理栏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户籍管理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全面公开,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各业务窗口公示栏、LED 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多个平台全面公开户籍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流程、时限、结果和举报投诉电话,扩大群众知晓率,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交警车辆管理所、违章处理大厅、各派出所户籍室等服务窗口便利条件,提供办理各种行政事务的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申请表格等资料方便群众查询。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相关规定,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建立健全了泾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查阅点工作机制及功能,使群众不受文化、地域等条件限制,及时、方便、充分地获取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公开内容更规范。根据《条例》要求逐一完善基本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内容更加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在全局业务部门广泛征集,确定公开内容。三是回应关切更主动。充分利媒体资源,通过“110”集中宣传活动、道路交通宣传、安全普法宣传、反诈防诈宣传等方式,进行工作成果展示及普法宣传工作,在新消息网、宁夏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均有宣传报道,丰富了宣传渠道,满足了群众获取信息方式多样化的需求。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决策信息,向社会解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内容、目标和任务等,利用“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泾源”视频号等平台发布我局全面推进户籍业务“放管服”改革工作、交通出行服务等相关信息。

本机关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已完成《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重点分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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