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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来源:泾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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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泾源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秉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规范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建设工作,确保本部门政府信息得到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5条。重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财政工作信息,主要包括涉农补贴、行政权力运行、政府采购情况、减税降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33条。二是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公开10条。三是公示公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财政局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依申请公开条件要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和做好政策解读,今年以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政府办发布的每月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监测报告,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切实发挥“三审三校”防错纠错作用,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三是针对预算报告、规范性文件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及时展示,让群众掌握报告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建设,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泾源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专业性、规范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体系不够细致、内容不够完善;三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所在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

具体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上进行进一步完善,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二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量建设,加强对各业务科室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三是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时效和质量,注重有效运用图片、图表等方式对政策文件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一是在公开内容方面,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与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规定一致,即除涉密信息外,主要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情况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在公开时间上,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经部门批复的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所属单位应当在批复后向社会公开。二是在公开渠道方面,各部门所属单位建有门户网站的,应当在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并永久保留,其中当年预决算应当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没有门户网站的,要优先选择在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常态公开。定期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一是主动公开,增加收费项目透明度。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清单进行公布,便于缴费人能够全面了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减少缴费人少跑路、少问询的情况。同时通过公示栏、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动态调整,保证清单时效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制定的收费政策,根据收费政策的调整,及时调整更新收费清单项目内容,确保清单公布时效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收费规范化。采取不定期的对各执收单位进行检查的方式,掌握单位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坚决遏制乱收费情形的发生。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泾源县财政局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泾源县西苑路32号,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0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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