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梳理惠企纾困、“稳保促”政策,通过我县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公开。加强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的解读,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我县共公开政府信息4816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730条,公示公告425条,重点领域301条,行政许可、处罚结果公开151条,政府预决算公开107条。公众通过政府网站查询信息70余万次。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持续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加强分析研判,积极妥善处理群众申请,注重提升答复的精准度,不断提高答复质量。2022年,我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1件引起行政诉讼,目前,经行政复议后起诉,尚未完结,其余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通过规范政府信息保密工作,增强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做好分类指导工作,多措并举扎牢政府信息保密防线。二是妥善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持续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工作水平,我办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均未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三是采用多元化解读文件。2022年,我县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2个,为使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分别采用了图片解读、文字说明、政策公开讲小视频等形式解读。四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泾源县政务公开办在区、市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府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分别设置了政务公开专区,将政务公开服务进一步向乡镇延伸,为居民提供便捷、暖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旧村改造、社区共治共享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与认可,切实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同感与满意度。
(四)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工作。目前,我县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并对网站栏目不断优化改进。二是推进公开促服务工作。我办依托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设立的“领导信箱”平台,办理诉求类留言约16条,吸纳建议类留言49条,将“以公开促服务”落到细处实处。三是优化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及时补充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围绕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民主参与,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
(五)扎实推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进行了日常检查、季度巡查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三审三校”等管理机制,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二是精心组织交流培训。本年度多次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为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打下扎实基础。三是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印发《泾源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台账,根据年度工作要点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352 | ||
行政强制 | 7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泾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布途径还需要更加多样,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内容深度,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形象和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
2.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查漏补缺,严把信息审查的质量关。同时扩展公开范围,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准确、严把保密关。
3.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群众百姓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编辑、审核、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本年度我县高标准完成了区、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各项任务。
1.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内容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每篇信息必须经过三级审核并确保内容、导向正确后才能发布。坚持24小时巡网,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长期坚持读网工作,任何问题一经发现能及时纠正,确保政府网站正常运行。在保证我县政府网站信息质量,要求原创的同时,做好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工作,不断强化稿源互通。定期督促我县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性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在今年两个季度督查通报中督促各乡镇、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个人信息,切实保护群众隐私。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县政务公开办通过政务公开微信群提醒、电话指导等方式与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充分做好事前防范工作。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今年以来,共收到线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答复。我办及相关单位收到申请后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通过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及时回复申请,满足群众要求。
2.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一是及时转载国务院、区市政府网站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信息、政策,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截至目前,共转载各级信息5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条。二是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逐步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阅读。四是收到网民“我为政府找错”留言4条,已核查更正,并按照留言办理要求进行了答复。五是规范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发布,设置了统一发布平台分级展示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3.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
一是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从严审核,始终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对制定的文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行逐级审核,在源头上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二是备案政务新媒体4个,并按《固原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管理细则(试行)》要求及时更新发布群众关注热点及相关政策,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质量。三是为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我办对全县所有网络工作群进行了统计,并于3月、6月、9月、12月分别对统计的网络工作群进行清理,现已备案57个,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抽检,确保网络工作群合规运行。
4.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
一是在政策文件栏目下设置“规范性文件”子栏目,并对我县现行有效性规范文件进行了梳理,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将2022年5个规范性文件按“五日内上网、三日内解读”要求进行了公开。二是对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标题、文号、有效性要素齐全。三是向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文本文档20份,便民手册宣传手册共15册。
5.提高政策解读质效
今年以来,一是发布政策文件13条,同时上传图文解读,解读率100%。录制政策公开讲两期,详细解读了今年泾源县“稳经济 保增长 促发展”、教育惠民等相关政策,今后将尝试通过动漫、场景演示等更新颖的解读方式让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二是通过微信群、新媒体积极转发中央、区市相关解读,制作发放相关政策解读手册500余本。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教育、人才、就业、税务、小微企业和招商引资等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推进政策服务主动化、个性化。
6.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领导信箱栏目收到信件40件,网上投诉栏目收到投诉15件,均已及时按规定流程予以办理。为确保畅通群众发声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工作合规开展,让群众满意。二是在政府网站“议案提案”专栏,规范公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答复及提案办理结果共23条。三是及时跟进,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7.加大决策公众参与
一是在政府网站“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下已设置“意见征集”及“意见征集结果”两个子栏目,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二是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政府开放日活动,目前,我县有20个单位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并及时在网站发布了政府开放日活动相关方案、公告、简报等60余条信息。今年的政府开放日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形式丰富、内容充实,让更多群众了解了政府工作。
8.科学确定公开方式
一方面,督促、指导各乡镇、部门在文件起草阶段严格按照公文公开属性(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对文件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进行限定,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对可公开发布的,通过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进行公示,拓宽群众知悉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要做好筛选检查工作,坚决防止危害国家安全、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事件的发生。
9.压实主体责任
依据自治区统一印发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清单目录,划分责任,明确落实主体,同时,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压实责任。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在“政务公开看宁夏”专栏发表。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的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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