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文件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泾源县在区、市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助推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多样、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进一步增强,切实有力推动了泾源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大局。
(一)强化主动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84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212条,公示公告347条,重点领域270条,行政许可、处罚结果公开28条,政府预决算公开26条,公众通过政府网站查询信息约49万余次。
1.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共31条,根据自治区下发的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明确重大项目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及时转载推送重点领域信息共270条。依托“泾源县政务公开微信群”,对栏目更新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及时在微信群中通报200余次,确保重点领域栏目及时更新,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3.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以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财政财务事项公开力度。2020年,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以及县本级财政预决算收支执行情况等信息,并监督指导县本级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共公开信息132条。
4.规范有序办好政府公报。2020年我县坚持将政府公报作为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作为政府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将政务公开25%的经费作为政府公报专项资金,认真编制《政府公报》6期,刊登文件89份,向各乡镇、各部门及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点发放1200余册,在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着力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按照区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策解读目标要求,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2020年全县共出台政策及规范性文件25个,完成解读25个(其中图解25个),解读率100%,图解率100%。
6.积极回应群众热点关切舆情。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发挥政府网站听取民意、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回应民声的桥梁作用,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固原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共转办我县工单1186件,其中:求助类工单754件,投诉类工单273件,咨询类工单155件,建议类工单4件。现已办结1182件,办结率99.6%。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已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共0件。
(三)有序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审查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的通知》要求,组织整合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实行“三审三校”,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
2.认真落实公文属性标识。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精心设计发文审批单,将行政公文标识公开属性贯穿于公文起草、签发、办理全流程,严格按照“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和“此件不公开”分类标识,做到签文稿纸、审查登记、正式发文、网上公开全统一。
(四)大力推动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监管。严格落实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核及网站运维管理等制度,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按时发布《2020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的通知》要求,规范“两微一端”运行管理,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强化解读回应,推进政务公开,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媒体矩阵。同时,发布内容采取分管领导审签、主管领导审批的方式严格把关,切实保障公开信息质量。并安排专人每周对政务新媒体的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以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政务新媒体的更新与运维工作。目前全县共开通政务新媒体6个,其中微信类政务新媒体3个,微博类政务新媒体1个。
3.升级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的通知》要求,在原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基础上升级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7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了便利。
(五)强化监督保障。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并纳入效能考核体系。采取边查边改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5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18 | -882 | 53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6 | -90 | 37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32 | -139条 | 2393 |
行政强制 | 133 | -13条 | 12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 | 0条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960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区、市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方式单一,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从事政务公开的人员岗位变动频繁,工作缺乏连续性,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县立足实际,结合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推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落实政务公开“一把手”工作责任制,严格要求各单位至少配备1名能够长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常态化工作督查通报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按照区、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民生重点领域,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规范管理提升公开质量。综合利用手机APP、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准确发布政务公开事项。
三是细化考核奖惩,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考核奖惩的导向作用,加大督查、督办、通报和问责力度,健全一季度一督查一考核长效机制,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考核,严格落实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严肃批评问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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