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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63/2024-00212
文号
泾审批发〔2024〕112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9-27
名称
关于《泾源县城乡公共建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泾源县城乡公共建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4-09-27 来源: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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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泾源县城乡公共建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立项的报告》(泾建交(工)发〔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由于泾源县乡村建筑大多使用小型燃煤炉取暖,当地冬季天气寒冷,门窗紧闭,室内通风条件很差,在此环境下使用明火取暖,火灾、煤烟中毒等安全事故隐患极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给当地家庭带来沉重精神和经济负担,使用“电代煤”等新的清洁取暖方式,不仅更加干净、便利,还可完全避免上述危险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原则上同意《泾源县城乡公共建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405-640424-17-01-796423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香水镇,新民乡,泾河源镇,兴盛乡,黄花乡,六盘山镇,大湾乡。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9月-2025年9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对泾源县88个站点公共建筑进行热源清洁化改造,改造总面积30080平方米,采用安装空气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两种清洁取暖方式取代散煤采暖。

六、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87.85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资金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9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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