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2024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进行立项的请示》(泾自然资发〔2024〕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减缓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原则上同意《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2024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402-640424-15-05-461344)。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大湾乡,黄花乡,新民乡,兴盛乡,泾河源镇,六盘山镇,香水镇,沙塘林场。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2024年3月—2025年2月;
管护期:2025年3月—2027年2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总面积25000亩。
1、人工造林:实施人工造林面积15000亩。其中:大湾乡3475.1亩,黄花乡681.1亩,新民451.1亩,兴盛乡1345.4亩,泾河源镇1340.6亩,六盘山镇5260亩,香水镇2446.7亩。
2.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面积10000亩。其中:大湾乡2964.8亩,黄花乡1241.1亩,兴盛乡90.7亩,泾河源镇 2555亩,六盘山镇1500.9亩,香水镇1441亩,沙塘林场206.5亩。
3.林业生产道路建设:修建临时作业道路40.91千米。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980.2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涉及农民工工资兑付等工作,要全力保障不得损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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