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泾河支流策底河上游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泾环发〔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水环水质,保障县域城乡居民和下游黄河支干流域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原则上同意《泾河支流策底河上游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11-640424-16-01-305800)。
二、项目建设单位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新民乡。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1月—2025年5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生态护坡工程:格宾护坡8.75千米,生态袋1.65千米,柳木桩1千米。
2、生态修复工程:修复生态缓冲带45535平方米;水生态修复区9785平方米,其中:砾石滤床2139平方米、构建生态岛2890平方米、设滤水挡墙2处、生态溢流堰1座、取水口8座、配套管道109m、检查井8座。
3、河道生境构建工程:基底改善63866平方米,种植水生植物51093平方米,河道杂物清理2600立方米,土方换填2677立方米。
4、生态溢流堰7座,砂石作业路6906米。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3995.23万元。
资金来源: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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