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泾河源镇底沟村排水渠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
泾河源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河源镇底沟村
四、项目基本情况
底沟村是2017年脱贫销号贫困村之一,也是“十二五”县外生态移民搬迁村之一。为切实解决未搬迁群众实际问题,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县委和政府决定将东峡、石底、底沟村进行“三村合一”,建设底沟新村。新农村建在交通较便利的原东峡村,规划建设60户,并配套相关产业,完善五通八有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主要实施过户板涵15座,修建排水渠(浆砌石明沟)714m,浆砌石护坡368m³。
六、投资概算
1、实施过户板涵15座/1800元/座,估算投资27000元
2、修建排水渠(浆砌石明沟)714m*460元/m,估算投资328440元
3、浆砌石护坡368m³*470元/m³,估算投资172960元
以上估算资金合计约52.8万元,其他估算资金20万元,该项目总估算投资72.8万元,现申请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项目办、各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对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负总责,统一协调领导。
(二)加强建设监督管理。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责任制、限时制及“四制”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对负责的建设内容全程跟踪、监管,确保进度,严把质量关。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对责任心不强、进度滞后、出现质量问题者,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资金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力求节俭、高效、安全。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杜绝不合理支出,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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