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规定,经县委和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泾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泾源县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措施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3年12月底 |
2 | 泾源县2023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案 |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2023年12月底 |
3 |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 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 2023年12月底 |
4 | 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12月底 |
5 | 泾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底 |
6 | 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泾源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泾源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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