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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2-0021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9-19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2-09-19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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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下寺村闲置校舍改造为乡村民宿的建议的议案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泾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泾政办规发[2022]4号)规定:“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规定,特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和货币性资产)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机管局管理的房屋除外)、土地、车辆的处置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由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批;重大事项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因此,你提出的“关于将下寺村闲置校舍改造为乡村民宿的建议”应由泾源县香水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才能调拨使用。

针对你提出的建议,请你与香水镇人民政府沟通,由香水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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