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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24-00077
文号
泾政办发〔2024〕20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4-26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4-26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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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泾源县2024年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泾源县2024年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区市县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把扩大有效益的投资作为主要拉动力,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7号)要求,特制定泾源县2024年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投资规模稳定扩大。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完成投资16.07亿元以上。

——投资质效显著提升。项目落地、投资效益、资金争取、项目储备实现突破,大力推进6263亿元重点项目加速实施,力争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3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进一步增强,各类中央资金争取额度不低于2023年。

——民间投资活力增强。不断健全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实现动态滚动更新,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性持续增强,民间投资活力不断激发,占比达到5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增发国债投资攻坚行动。高质量实施泾源县城防洪排涝工程、西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集美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项目。压实项目监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速推进国债项目,确保把项目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二)实施新型工业投资攻坚行动。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任务,围绕延链补链建链,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加快推进三峡能源泾源县100MW/200MW共享储能项目、泾源万合100MW/400MW共享储能示范项目、轻工业产业园产业孵化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山泉水加工项目、20万只蛋鸭养殖基地及鸭蛋深加工生产线项目、菌棒生产基地项目、中药材基地及加工销售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投促中心)

(三)实施现代农业投资攻坚行动。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高效节水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实施泾河源镇灌区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泾河源镇王家村、黄花乡羊槽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蔬菜产业发展项目、肉牛产业发展项目、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等项目,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各乡镇)

(四)实施现代服务业投资攻坚行动。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两手抓。加快建设公共冷藏冷冻库建设项目、农文旅融合示范带等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汽车综合服务项目、“聚龙山庄”旅游民宿等项目落地开工。(责任单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广电局、投促中心

(五)实施基础设施投资攻坚行动。坚持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建设进度,重点实施县城防涝排洪、冬季清洁取暖、农村供水补短板、干沟河(水沟段)山洪沟道治理、冶家村公路、乡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以工代赈项目。(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六)实施社会民生投资攻坚行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施以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特殊群体关爱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事业项目。加快建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学校清洁取暖改造、泾河源镇中心校综合教学楼、兴盛乡中心小学综合教学楼、六盘山镇第一小学综合教学楼、中小学运动场提升、第三小学食堂改扩建及运动场提升、人民医院急救救治能力提升、黄花派出所等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

(七)实施安全提升投资攻坚行动。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提升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生态安全项目。推动森林防火应急道路、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应急救援装备购置等安全领域项目。(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

(八)实施生态环保投资攻坚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2024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泾河支流颉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泾河支流盛义河和策底河上游碳汇林建设项目、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策底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干沟河生态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期工程以及其他污染治理等项目。(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标本部门年度重点项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提质增效。政府督查室、发改局要将“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级领导要按照重点项目包抓分工清单督导行业部门履行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二)实化项目谋划储备。着力加强项目谋划储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住建、水务、农业农村、旅游、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分类建立本行业领域重点项目分库,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和标准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加大支持保障类项目的谋划,有序推进实施提级论证类项目。

(三)细化项目前期工作。以《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为指导,进一步推动各方规范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规范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坚持“先评估后决策”,切实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本质安全、顺利实施,确保资金一经到位项目立即开工建设。

(四)深化项目审批服务。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做好用地报批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水利部门要统筹调配水资源,保障重点项目用水安全。生态环境、节能审查等部门要依法办理重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审查等方面的审批和许可工作。各审批部门对报建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力争实行并联审批,加快审批手续办理。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增发国债项目建设管理,要在保障项目安全、质量的基础上全速推进,推动尽快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确保国债资金在时限要求内完成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对投资和项目实行精准调度、动态监测、定期通报。

(六)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向民间资本项目推介,投资促进中心牵头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办法,做好民间投资项目服务。让民间资本“有得投”、“进得来”、“投得好”、“退得出”,鼓励和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政府重点项目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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