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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22-00015
文号
泾政办发(2022)6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10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1-10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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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凝结着代表委员对我县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问题的认真思考,承载着社会各界群众的热切期盼和美好愿望。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各项工作,努力推动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改进方法,规范办理程序

(一)及时受理分办。各承办单位在接到议案建议和提案后,要认真进行核实,逐件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时间表、任务表和路线表,明确办理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落到实处。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主办单位要主动沟通,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使命;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时向主办单位提交办理意见。凡办理期间当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主办单位要认真填写《议案建议提案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并由受访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签名盖章。

(二)严格答复期限。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按照关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在8月31前办理完毕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文件并附《代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送达每一位代表和委员,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和政协办公室。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反馈不满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完毕。办理复文应同时报送政府办公室一份;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并填写了《议案建议提案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的,该联系卡一并报送。

(三)规范答复格式。在议案建议提案答复中,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或被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办理复文是否可以公开,均应在复文首页上标注清楚。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主办单位在议案建议提案办结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8月31前报政府办公室。总结包括:本单位承办议案建议和提案特点、议案建议和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办理工作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议案建议和提案采纳落实情况和典型案例等。

三、注重实效,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要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在提高办结率、满意率上下功夫,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对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因客观条件或政策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诚恳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同时,要在办理过程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办理效果。在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束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历年因条件所限未全面办理完成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列入新的工作计划,制定办理方案,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任务分解目录

2.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意见建议任务分解目录

3.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任务分解目录

4.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社情民意任务分解目录

5.议案建议提案答复的函(格式)

6.议案建议提案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

7.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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