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泾源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泾源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区市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基础建设,深入排查隐患,强化打非治违,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管控和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契机,落实安全生产“三大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要及时安排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四项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委会主任、副主任要经常性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制定本乡(镇)、本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节点和路线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0前出台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
(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文件要求,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前出台实施方案,并长期坚持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泾源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和《泾源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县考核领导小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建立安委会,单位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分管副职担任安委会第一副主任,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安委会办公室履职机构,每年向同级政府报告履职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要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边界和职责,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照清单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法检查,倒逼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对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
2、乡镇、社区要设立安监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村安全协管员职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0日前
3、县轻工产业园区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工作人员,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责任单位: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编办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
(六)扎实推进依法治安。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161号),严格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将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清单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归口统计、联网直报和挂牌督办制度、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在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工程建设、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旅游场所、职业病危害、特种设备、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运用技术、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
2、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持续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
(八)不断强化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1、建立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县编办、安监局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
2、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制度,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协助政府开展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安监局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
3、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转化成果推广计划;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不予参加评先选优,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国有金融企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进一步健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出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社会性、群众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八进”(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监管人员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泾源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李刚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乡(镇)、县直部门也要成立以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实施清单管理。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实施;要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列出问题清单、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实行“销号制”,立说立行、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定期督导、挂账督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查督办。县政府办、县安委办要加大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对整改流于形式、敷衍塞责,或者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在整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措施不力、问题仍然突出、出现反弹的,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年终安全生产考核中“一票否决”。
请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将整改方案、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于2017年5月25日报县政府办、县安委办。
联系电话:5011969
电子信箱:jyxajj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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