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003人,占35.2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5020人,占64.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142人,乡村人口减少2614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6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3]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12690人,均为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1135人,区内流动人口为1155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521人,增长105.71%,其中,流动人口增加6521人,增长105.7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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