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所,检测中心:
现将《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 年修订版)》《2024 年度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队、所、检测中心加强与对口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于11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年度抽查计划,并于7月25日前,11月10日前报送半年、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
2.2024年度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 规范使用 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 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十五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三十四、三十 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 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第三十四、三十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 例》第三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合伙 企业法》第九十四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 |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 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第二百 六十条第二款,《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外商 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外国企业常驻 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 三十八条 | ||
经营(业务) 范围中无需审批 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 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第二百 六十条第二款,《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个人 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 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 十八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三十四、三十五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 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
住所(经营场所) 或驻在场所 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 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任职情 况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第二百 六十条第二款,《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外商 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 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 |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 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
2 | 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 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书 面检查、网络 检查、专业机 构核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 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企业公示信息抽 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个体工商 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 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书 面检查、网络 检查、专业机 构核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 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 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
3 | 明码标价、价 格欺诈等价格 行为专项检查 | 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明码标 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行为专项 检查 | 宾馆酒店、民宿、旅游 商品销售及周边餐饮、 停车场等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4 | 教育收费专项 检查 | 教育收费行为专项检查 | 幼儿园、民办学校、校 外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5 | 医疗机构收费 专项检查 | 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专项检查 | 各级医疗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6 | 电子商务经营 行为监督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 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 事项 | 书面检查、网 络检查、专业 机构核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法》 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 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 九条、第四十条 |
7 | 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 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 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宁夏回族 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 ||
8 | 广告行为检查 | 广告发布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 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法》 第四条、第六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 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 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 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 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药 品管理法》第八十九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 条 |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 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 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 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条 |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承 担相关义务与责任的行政检查 |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 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
9 | 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 内的待销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 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
10 | 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产品生 产企业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 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
对 “先核后证”审批的企业证 后监督核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重点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 三十九条 | ||
11 | 食品生产监督 检查 | 1.生产环境条件的检查 2.进货查验情况的检查 3.生产过程控制的检查 4.产品检验的检查 5.贮存及交付控制的检查 6.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的 检查 7.从业人员管理的检查 8.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检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 理办法》 |
12 | 食品销售监督 检查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 B、C、D 级 的食品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 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A 级的食品 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入网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3 | 餐饮服务监督 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情 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 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 台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 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14 | 食用农产品市 场销售质量安 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 监 督检查 | 食 用 农 产 品 销 售 企 业 (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 业)、其他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总局 81 号令)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 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15 | 特殊食品销售 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 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 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食品生产经营监督 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 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销售者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 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 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
16 |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市场在售食品 | 重点检查 事项 | 抽样检验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17 | 特种设备使用 单位监督检查 | 使用管理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十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2022 年第 57 号) |
18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 工商户及其它经营者 | 重点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法》 第十八条,《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 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眼镜制配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 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 场交易等领域 | 重点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法》第十八条,《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 监督专项抽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 它经营者 | 一般检查 事项 | 抽样检测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法》第十八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 事项 | 抽样检测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节约能源法》 第七十三条,《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六条,《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 事项 | 抽样检测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19 | 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检查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 性、有效性的检查 | 辖区内注册的自愿性认 证机构、获证组织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原质检总局 193 号令)第二十六条、 二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 |
20 |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 机动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情 况检查 | 机动车销售企业 | 重点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 、五十九条、六十条,《强 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原质检总局 117 号令) 第三十七 条、三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三条、 五十四条、五十五条 |
21 | 检验检测机构 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 、第五十七 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 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二至三十七条 |
22 | 机动车排放检 验机构检测情 况抽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 用情况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 重点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 、第五 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 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 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 十二至三十七条 |
23 | 市场类标准监 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 事项 |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化法》 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 十二条 |
24 | 专利真实性监 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 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5 | 商标使用行为 的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 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抽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 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七十一条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 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 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抽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 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七十一 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 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
26 | 商标代理行为 的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 务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抽查 书面检查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九条,《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 |
附件 2:
2024 年度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信用风险分 类差异化抽 查比例 | 抽查 类型 | 组织抽查单位 | 实施检查门 | 联合检查 参与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全 区市场 主体 登 记事项检查 及公示信 息检 查 |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 期 限 3.经营(业务) 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 (业务)项目 4.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 6.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 | 全 区 登 记 的 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社、个 体工商户 | 企业A类1%; B类1%; C 类8%; D类100%; 农民专业合作社 3%; 个 体 工 商 户 0.5%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信用监管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2 | 企业年度报告、 即 时公示信 息 抽查 | 年度报告、即时公示信息检查 | 全 区 登 记 的 各类企业、外 国 企 业 常 驻 机构 | 企业A 类 1%; B 类 1%; C 类 8%; D类100%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信用监管处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局 | 2024 年 11 月 |
年度报告、即时公示信息检查 | 全 区 登 记 的 农 民 专 业 合 作社、个体工 商户 | 企业A类1% ; B 类 1%; C 类 8% ; D 类100%;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信用监管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3 | 明码标价、价格 欺诈等价格行 为抽查 | 2024 年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市场价格 行为专项检查 | 宾馆酒店、民 宿、旅游商品 销 售 及 周 边 餐饮、停车场 等 | 企业A 类2%, B 类5% ; C 类100%; D 类 100%; 个体 5%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价格监督检查 和反不正当竞争 局(反垄断局)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4 |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 各类教育机构收费行为专项检查 | 幼儿园、民办学 校、校外培训机 构 | 3%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价格监督检查 和反不正当竞争 局(反垄断局)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5 | 医疗机构收费 行为抽查 | 各级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 医院、卫生院、 卫生服务中心 (站)、门诊部、 诊所、卫生所 (室) | 5% | 不定向 | 价格监督检查和 反不正当竞争局 (反垄断局)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6 | 全区文物市场规范管理监督查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 商户 | 企业A 类50%, B 类40%, C 类 100% ; D 类 100%; 个体 1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网络交易监管 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7 | 全区拍卖市场规范管理监督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 | 企业A 类5%; B 类20%; C 类100% ; D 类10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网络交易监管 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8 | 全 区野 生 动 物 保 护市场 规 范 管理监督检查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 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农专、 个体工商户 | 企业A 类10%, B 类30%, C 类 100% ; D 类 100%; 农专 50%; 个体 5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网络交易监管 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9 | 全 区电子商务 经 营行为监督 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 查 | 企业、个体工 商户 | 企业A 类30%; B 类50%; C 类 100% ; D 类 100%; 个体 4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网络交易监管 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10 | 广告行为抽查 | 广告发布行为监督检查 | 广 告 经 营 企 业 | 企业A类10%; B类20%; C类100%; D类100%, 个体工商1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广告监管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11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情况 的检查 | 药品、医疗器 械 、保 健 食 品、特殊医学 用 途 配 方 食 品生产企业 | 企业A类20%; B 类50%; C类100%; D类100% |
12 | 食品生产监督 检查 | 1.生产环境条件的检查 2.进货查验情况的检查 3. 生产过程控制的检查 4.产品检验的检查 5.贮存及交付控制的检查 6.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的检查 7.从业人员管理的检查 8.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检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A 类 1% ; B 类 2% ; C 类30% ; D 类80% ; | 不定向 ( 重点检查事项)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食品生产安全 监管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13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1.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检 2.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3.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督检查 4.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5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食 品 销 售 经 营者 | 食品销售企业: A类2%; B 类5%; C类50% D类 100%; 个体户:2%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食品流通安全 监管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14 | 餐饮服务监督检 查 |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2.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3.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4.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5.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7.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 者 | 企业: A 类1%; B 类 10%; C 类 70% ; D 类 100%; 个体工商户5%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餐饮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15 | 学校食堂食品安 全监督检查 |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2.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情况的检查; 3.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4.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5.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7.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学校食堂 | 1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餐饮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处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教育局 | 2024 年 11 月 |
16 | 托幼机构、养老 机构等食堂食品 安全监督检查 |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2.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情况的检查; 3.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4.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5.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6.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7.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8.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托幼机构、养 老机构等食堂 | 1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餐饮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17 | 全区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 | 充装单位监督检查 | 充装单位 | 企业A 类15%, B 类20%, C 类 100% , D 类 10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局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18 | 全区节假日涉及 民生计量器具专项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集贸市场、早 市、超市、个 体 经 营 户 及 其它经营者 | 企业A 类 1%, B 类5% ; C 类 70% ; D类100% | 不定向 | 市、县(区) 市场监管局、宁东 市场监管局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19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检查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能 效 标 识 产 品生产、销售 企业 | 企业A 类 1%, B 类5% ,C 类 80%,D类100% | 定向 | 市、县 ( 区) 市场 监管局、宁东市场 监管局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20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检查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抽 水 马 桶 销 售企业 | 企业A 类 1%, B 类5% , C 类 80% D类100% | 定向 | 市、县 ( 区) 市场 监管局、宁东市场 监管局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21 | 全区检验检 测 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 B 类15%, C 类 100% , D 类10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计量与认证监管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22 | 机动车检验检 测机构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 查 | 机 动 车 排 放 检验单位 | B 类30%, C 类 100% , D 类 10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计量与认证监管处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2024 年 11 月 |
23 | 机动车获得强制 性产品认证情况检查 | 机动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检查 | 机 动 车 销 售 企业 | 企业A 类1%, B 类 10% , C 类 70%, D 类 100%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计量与认证监管处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改局 | 2024 年 11 月 |
24 | 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检查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 的检查 | 辖 区 内 注 册 的 自 愿 性 认 证机构、获证 组织 | 辖 区 内 注 册 的 自 愿 性 认 证机构100%; 获 证 机 构 按 照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抽 取 为 准 | 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计量与认证监 管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25 | 市场类标准监 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A 类 1% , B 类 10% , C 类 80% , D 类 100%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标准化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26 | 全 区各类市场 主体专利真实 性检查 | 1.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 真实性的检查 2.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 商户 | 企业D类100%; 个体 10%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知识产权保护 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27 | 全 区各类市场 主体商标使用 行为检查 |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 使用行为的检查 3.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 商户 | 企业C 类80% D 类100%; 个 体工商户10%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知识产权保护 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
28 | 全区商标代理 行为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专项检查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备 案 商 标代理机构 | A 类 30% , B 类 100%, C 类 100% | 不定向 | 自治区市场监管 厅知识产权运用 促进处 | 各股(室)队、所 | 2024 年 11 月 |
注:抽查类型:定向、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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