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民政服务机构: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通知》精神,现将《泾源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泾源县民政局
2021年6月9日
泾源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促进我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通知》和《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泾民字[2020]10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既是“攻坚之年”,更是“关键之年”。局属各股室、民政服务机构要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清醒认识当前党中央对安全生产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更强期待,以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线,紧紧围绕“两个根本”,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持续运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三种方法”,着力在“攻坚之年”破解难题,在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方面形成管用实用制度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重点内容
(一)聚焦重点目标抓攻坚。局属各股室、民政服务机构要认真梳理2020年排查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制定攻坚时间表,建立责任清单,进度清单,明确推进措施,加强检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民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联合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齐安全制度、标准规范、消防、食品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聚焦任务清单抓攻坚。民政服务机构要聚焦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防灾减灾等重点方面,持续抓好安全事故防范,强化治本攻坚,深入开展“安全百日会战 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1.扎实推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监管责任,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结合民政领域特点,组织对民政服务机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2.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局属各股室要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并建立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定期督促调度整改情况。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属地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确保2021年底,机构自查、各级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民政机构安全稳定。
3.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七项具体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查漏、补缺、做出一次安全承诺。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老化或私拉乱接,违规用火等问题;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
4.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管理。民政服务机构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流程进行食堂食品安全操作,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生熟分类存放、食品加工、熟食留样,餐具厨具清洗消毒、厨房餐食垃圾处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晨检等重点一次节,台账有记录,确保安全管控。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个人卫生,消除饮食陋习,培养良好饮食习惯,积极落实分餐制。
5.扎实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在2020年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百日攻坚,继续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及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联合住建部门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用房是否属于危旧房屋,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未经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违规加固施工等行为进行检查。
6.扎实推进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局属各股室、民政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机构、社区板报和媒体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民政局要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关爱老人,谨防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专题讲座、微信群、QQ群发送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局属各股室、民政服务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两个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民政局要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扎实开展消防、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局属各股室、民政服务机构要强化思想引领,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进一步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以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分层次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中,推进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三)全面排查整治,夯实安全基础。
要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本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拉网式自查、排查,结合实际务实高效整改。
(四)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报送进展。
相关股室要对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督查力度,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准确反映本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月度进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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