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泾源县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过渡登记及分流消化实施方案》已经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泾源县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过渡登记及
分流消化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22〕151号)《关于做好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过渡登记及分流消化的实施方案》(宁卫发〔2023〕2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遵循“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原则,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机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备案人员过渡登记,进一步激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活力,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外人员过渡登记及分流消化,我县公立医院转变人员编制管理方式,实行人员总量管理,优化公立医院人员结构,落实备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备案制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统筹实现公立医院新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绩效考核等机制逐步健全,符合公立医院行业特点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联动机制初步建立。
三、实施范围
泾源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四、主要任务
(一)摸清人员底数。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摸清本单位内人员底数,包括人员总量数、事业编制数、备案人员数和编外人员数(含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劳务派遣人员数等),全面掌握现有编外人员入口方式、职业资格等情况。
(二)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按照《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149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编办发〔2018〕96号)“县(市)属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总量按不高于1.4-1.5人/床配备,县(市)属公立医院床位数在200张-499张的,按1.4人/床的标准核定人员总量”精神核定人员总量,县医院目前核定床位数260张,核定人员总量364人,其中编制数102人,备案人数262人;县妇幼保健院核定床位数15张,核定人员总量23人,其中编制数23人,增加备案人数10人。县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和规定的结构比例内(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5%,管理人员比例不高于10%,工勤人员比例不高于5%),做好编外人员过渡登记,不得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外用人。
(三)实施分流消化。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如实填报,对经公开招聘进入本单位的,可直接登记为备案人员;对未经公开招聘的,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登记为备案人员,其中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采取考核的方式直接招聘登记为备案人员。严格控制后勤保障等工勤人员登记为备案人员。对未经过渡登记的编外人员,以及超出核定人员总量的编外人员进行分流消化。医疗机构制定具体的分流消化方案,分流消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卫生健康局审核。
(四)严格聘用管理。县医院和幼妇保健院与已过渡登记的备案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管理。备案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底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审核后报县编办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经审核无误后分别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和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一体化系统。
(五)优化岗位设置。全面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在核准的人员总量内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自主设置岗位,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在备案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以县编办核准的人员总量为设岗基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建立科学、常态、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
(六)保障薪酬待遇。县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纳入实名制管理的备案人员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逐步实现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薪酬待遇、任职交流、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步骤
(一)调研摸底,制定方案(2023年3月)。卫生健康局牵头,各医疗机构配合摸清辖区内公立医院人员底数,全面掌握现有编外人员入口方式、职业资格等情况,制定印发编外人员过渡登记及分流消化工作方案。
(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2023年3月)。卫生健康局组织召公立医院开编外人员过渡登记及分流消化工作启动部署会,解读相关政策要求,安排部署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步骤等。
(三)分流消化,总结经验(2023年4月-5月)。县医院、保健院对编外人员进行过渡登记及分流消化,对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县卫健局、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沟通,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过渡登记及分流消化工作是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县医院、妇幼保健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吃透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政策界限,严格执行政策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总量和结构比例,认真组织填报编外人员过渡登记,稳步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县医院、保健院要正确把握改革政策,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精神,进一步统一医务人员和部门相关人员思想,形成良好氛围,确保这项工作稳妥推进、有效落实。
(三)严守工作纪律。直接登记为备案人员的,必须有公开招聘进入本单位包括招聘条件、具体岗位、合同期限等内容的招聘方案,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利益,促进全县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和谐发展。
附件:公立医院备案人员过渡登记花名册
附件: | |||||||||||||
公立医院备案人员过渡登记花名册 | |||||||||||||
报送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 |||||||||||||
序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所在单位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技术职称 | 进入所在单位方 | 进入时间 | 备注 |
示例 | 张某 | 男 | 汉 | 1985.12 | 640312198 | 宁夏某 | 内科学(临床医学) | 大学 | 医学 | 主治医师 | 公开招聘 | 2015.06 | 属于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专业人才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注:1.“进入所在单位方式”指备案人员进入单位方式和此次分流消化进入单位方式; | |||||||||||||
2.此表一式三份,分别报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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