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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5/2021-0008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22
名称
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
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
日期:2021-11-22 来源: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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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要求,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切实为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医疗服务,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等问题,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切实增强老年人就医获得感。

二、主要措施

(一)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应当优化老年人进入医院的预检流程,在入口增设老年人无健康码专用通道。安排专门人员,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协助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预检分诊值守人员培训,准确掌握老年人快速预检有关规定,避免因政策掌握不到位导致老年人进入医院受阻情况发生。

(二)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医疗机构在建立预约诊疗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完善诊间、电话、自助机、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基层医务人员等代为老年人挂号的渠道。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医院就诊患者的实际情况,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特殊就医人群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依托医联体建设,加大上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撑力度,安排专家到社区、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坐诊,方便老年患者就近看病。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预约号源数量及质量,方便老年人就近预约医院号源,畅通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医养结合机构的双向转诊渠道。

(三)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医疗机构应结合老年人就医实际需求,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窗口。在门诊设立标识清晰的老年人综合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综合服务。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简化网上办理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功能。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

(四)提供便利的药事服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的有关要求,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的次数。积极推行中药饮片代煎、药物配送、用药咨询等服务,方便老年人就近配备慢性病常用药物。推行门诊智慧药房建设,推动处方系统与药房配送系统对接,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针对老年患者基础疾病多,用药多的特点,积极开展药学咨询门诊,为老年人提供用药指导。

(五)推行出入院“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应当不断优化出入院流程,建立入院综合服务中心或窗口,统一办理住院所需的信息登记、住院缴费、住院前检查检验预约等各类事项。在病区或住院部提供出院费用结算、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出院小结打印等“一站式”服务,让老年人办理出入院更便捷。

(六)加强住院老年患者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住院老年患者安全风险的管理,如肺栓塞、跌倒、误吸、坠床等,建立高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注重对老年综合征如衰弱、失能、失智等及老年人心理的评估、干预和健康指导,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提供膳食营养服务。鼓励患者及家属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服务老年患者的能力。

(七)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医疗机构应当安排社工、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友善文化。在门诊人数较多的高峰时段,要增加志愿者人数,为老年人提供就诊便捷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本医院就诊老年人构成,对于病情较重的老年患者,要探索推进“一对一”导诊服务,方便老年患者。

(八)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特点改善就医环境,配备必要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在门诊和住院病房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医疗机构主出入口应当设置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点,并有安全标识。医疗机构内的标识应当清晰、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新建、改建、扩建的医疗机构,要把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列为必要条件,提升便利化水平。

(九)加强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的宣传引导。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要注重系统操作界面“适老化”设计开发,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帮扶服务和智能技术培训。采用多媒体信息平台与纸质宣传手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老年健康相关知识宣传,并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和多种渠道的挂号方式,引导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逐步适应现代化就医模式。

(十)推动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医联体、互联网等手段将服务延伸至老年患者家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视、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根据《居家医疗服务参考项目(试行)》结合实际优先开展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

(十一)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地区和各试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重点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等人群,提供机构或居家专项护理、慢病管理、中医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家庭访视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便利老年人就医的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并建立机制,及时发现影响老年人就医感受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便利老年人就医的举措。各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方案报送至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做好老年人挂号就医工作,畅通服务投诉渠道。要深入排查医院存在的老年人就医不便问题,着力加强整改。对各医疗机构典型案例和有益做法及时进行宣传交流,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及时准确做好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满意度监测、分析和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流程,不断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对于因拖延相关工作、落实工作不力而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医疗机构,要严肃处理。

各医疗机构在推进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或者发现工作亮点,请及时向卫生健康局报告,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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