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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社会救助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640424006/2023-00355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民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1-07
名称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07 来源:泾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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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23〕11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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