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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6/2021-00319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民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23
名称
关于转发《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1-11-23 来源:泾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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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民规发〔2021〕1 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泾源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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