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修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46号)和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残联《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宁民函〔2024〕14号)及泾源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关于提高泾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泾民发〔2024〕12号)等文件要求,经4月25日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现拨付发放2024年5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024年5月份有生活困难残疾人2745人,应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315675元,有重度残疾人1892人,应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45960元,合计561635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实行财政支付一体化发放,通过宁夏财政门户网站(惠农惠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各乡镇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每月按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对象认定公正精准、资金发放信息采集准确。
二、民政局要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任务下发和信息审核汇总发放及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做到发放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三、财政局要落实资金保障责任,会同民政局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时兑付本次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在资金兑付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扣款项和截留、挤占、挪作他用,确保补贴资金按标准及时发放到位。
四、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民政局设立查询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查询举报电话:0954-5619078。
附件:泾源县2024年5月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资金发放花名册.xlsx
泾源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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