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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5-0003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3-10
名称
关于做好泾源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泾源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10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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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泾源县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对象为参加泾源县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应届高三学生及社会考生。

二、体检医院

确定泾源县人民医院为唯一体检医院,其他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一律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方式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泾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建议考生体检前可通过“宁夏教育考试”官网打印体检引导单,无引导单也可体检。本次体检实行电子化,不再发放纸质体检表。

四、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肝功能等六大项。

五、体检时间

3月11日—3月14日进行,为期4天。每天上午8:00、下午14:00准时开检。应届高三学生在11日至13日体检,社会考生在13至14日体检。所有考生必须在安排的体检日期内参加体检,原则上逾期不再补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本人须提前联系泾源县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54-5011754),根据实际情况协调。

六、体检流程

1.普通高中在校生由学校组织集体体检。抽血工作将于3月11日—3月13日在各自学校分批完成。

2.社会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空腹采血→依次到其他体检科室至所有项目检查结束→到体检办公室确认体检是否完成→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数据并记录问题考生信息→考生离开。

为确保本次体检工作的公开、公正,实现阳光体检,特设立体检工作举报咨询电话(泾源县教育考试中心:0954-5011754)。体检期间,如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情况,考生可对违规事实予以举报,一经查实,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违规考生进行复检,并对违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泾源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泾源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5年2月28日        


附件1:


泾源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注意事项


1.由于采用电子化体检,需要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进行身份认证。

2.肝功化验必须空腹抽取血样,考生到医院开检之后首先进行抽血化验项目,并自行携带糖块、食物等,以防出现空腹所致的不适症状。如有严重晕血者在抽血时需家长陪同。

3.视力检查需要佩戴近视眼镜的考生一律自备并提前做好准备。

4.遵守体检纪律,如实填写并向体检医生反映身体真实状况及病史。做到不替检,不请他人代检,不戴隐形眼镜,不戴助听器和美瞳。到达体检点自觉排队,依次进行所有项目的体检,讲文明,不喧哗,不打闹。

5.为维护体检工作的严肃性和保护考生隐私,所有体检点一律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不准任何人员携带体检工作之外的有摄录功能的手机或摄录像器材进入。

6.放弃体检的考生需签订放弃体检承诺书,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影响高考及录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7.体检结果在网上发布后,考生可上网查询,如认为体检结果有明显差异并需要复检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电子体检表信息发布一周内)申请,经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安排专家组进行复检,凡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复检的一律无效。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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