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环境保护 > 河长制
索引号
640424013/2024-00365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0-31
名称
泾源县完成水利部遥感图斑核查工作
泾源县完成水利部遥感图斑核查工作
日期:2024-10-31 来源:泾源县水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2024年,水利部通过卫星遥感和解译识别方式向我推送河湖遥感图斑117,并要求10月底前全面完成现场核查和问题认定工作。为确保河湖遥感图斑核查认定工作有序推进,泾源县水利部门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强化措施,通过现场复核与集中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河湖遥感图斑进行了集中核查认定。

在河湖遥感图斑核查认定工作中,泾源县水利部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认定工作。一是对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建筑物,收集整理了相关佐证资料,并认定为不是问题;二是1988年之前建设的建筑物,协调乡镇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出具了建设年限的证明文件,并认定为不是问题;三是对已经拆除、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地物对象以及原始林木等图斑,在现场核实的基础上撰写了情况说明,并认定为不是问题;截至目前,我117个河湖遥感图斑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和认定工作,核查完成率为100%

水利部本次推送我的河湖遥感图斑总量较大,涉及河较多,核查任务重,工作时间紧,尤其是图斑分散,涉及河流较多,部分图斑所在地路况不佳、行程较远,为河湖遥感图斑核查认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县水利部门依旧保持着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风雨无阻地开展着河湖遥感图斑的核查认定工作,充分展现了“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

下一步,泾源水务局将继续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加大图斑核查力度、开展联合执纪执法,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守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优质水生态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