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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40424070/2024-00067
- 文号
- 泾环督函〔2024〕55号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9-02
- 名称
- 督办通知
督办通知
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月2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来我县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帮扶指导工作。指导组在现场环境勘察时发现,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周边水渠干涸,尾水未进入人工湿地,直接从排水口排入泾河,人工湿地未发挥水质净化作用。
现要求你局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尽快组织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及时维修故障设施设备,确保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正常运行。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