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原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固环组办发〔2021〕5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四项: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散煤治理、扬尘防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推进中,工信、市场监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诿扯皮、相互观望,导致工作缓慢,效果不好。
二、牵头(责任)单位:泾源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将散乱污整治、散煤治理、扬尘防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纳入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明确目标要求、责任领导、责任机构及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整改完成情况: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按照《泾源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对散乱污企业、散煤治理、扬尘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各自负责,加快工作进度,明确工作责任。
检查煤炭经营户93户次,抽检煤炭12批次,张贴煤炭经营质量管控制度31份,签订煤炭经营承诺书31份进一步强化煤炭市场监管职责,加强检查频次,确保辖区农户购买到低硫、低灰粉的清洁煤,有效降低大气污染排放。
2020年开展全县在建工程扬尘治理常规执法检查6次,专项检查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共计40余份,下发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共计11份;2021年开展全县在建工程扬尘治理常规执法检查7次,专项检查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共计57份,下发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共计8份。2020-2021年全县各在建项目均能严格落实区市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要求及项目制定的扬尘治理专项方案要求。
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持续加大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力度,全县2021年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规模养殖场共20个,共建设堆粪场20个13316.4平方米,共建积污池20个,722.6222立方米;2021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排放38.39万吨,综合利用38.1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20家备案规模养殖场粪污排放量为1.35万吨,综合利用1.35万吨,综合利用率100%,2021年生产有机肥50700吨,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利用率100%;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涉及企业及合作社4家,共收贮秸秆2500吨,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2021年,全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2%,比去年提高1.4个百分点,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计划完成农用残膜回收面积7万亩,回收残膜700吨,加工生产塑料颗粒约150吨。截至目前,共回收残膜688吨,加工再生塑料颗粒153吨。残膜加工再生利用正在紧张筹备中。现有农用残膜回收加工企业2家,农用残膜回收网点7个,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投入残膜回收机械10台,完成机械残膜回收面积4000亩。基本实现田间地头无裸露残膜,村庄、林带无飘挂残膜,杜绝了随意焚烧、随地填埋等二次污染现象,农用残膜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施农村三格式卫生厕所的5家中标企业,根据乡镇提供的改厕花名册,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厕所建设规范施工,分类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对全县已改建的9423座卫生厕所进行了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5100座问题厕所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目前已完成农村改厕2268户(验收兑付补助资金197户),占自治区下达任务2250户的101%,科学制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重点解决农村户厕脏、乱、差、少、偏问题,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群众卫生习惯大幅度改善。
整改验收情况: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我县再无散乱污企业;散煤得到有效管控,关停劣质煤销售企业,建设完成全县七个乡镇清洁煤配送中心,抽检售煤企业煤质,均为合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治理,点地面积4000平米以上建筑工地均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联网监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等都得到了改善,增强村民环境健康意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联系电话:0954-5011296
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3号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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