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了全区工业园区在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县对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整改工作。目前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21个园区未按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整改目标:结合实际,2019年4月底前,完成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利用、贮存、处置情况的全面排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选址、规模和类别,推进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工作;完成项目立项、资金、建设用地、环评等审批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
整改完成情况:接到反馈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印发了《关于印发<泾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保督查“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19]84号)文件,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部门、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牵头部门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牵头的县轻工产业园区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多方筹措项目资金, 2020年7月13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我县投资511万元,在县工业园区北侧4.5公里处,规划新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1座,库容为5万立方米,含附属工程(绿化2000平方米,道路3559平方米,管理业务用房40平方米及地下渗滤液调节池640立方米)。经过前期的认真整改和全力推进,在今年10月份完成了设计、地堪、林评、环评、招投标等工作。该项目于2020年10月23日开工建设,12月11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项目的建成,补齐了园区发展短板,为园区入园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提供了便利条件。今后园区将通过科学管理、监督企业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力推动了园区绿色发展,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
以上公示情况,欢迎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如有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向我们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1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4-5610990
联系地址: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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