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马永亮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志琴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建云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
马志杰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涛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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