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区、市关于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农村改厕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宁农(计)发[2020] 13号)要求,为做好我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原则
(一)整村推进、逐步覆盖。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奖补,实施整村推进,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户厕改造,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并建立健全后续管护机制,逐步覆盖具备条件的村庄,持续稳定解决农村厕所问题。
(二)农民主体、政府引导。注重发挥农民作为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规划引领、资金政策支持,引导村组织、农民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实施整村推进。
(三)地方为主、上级补助。落实自治区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有关资金支持政策,泾源县将加强农村“厕所革命”资金支持力度,注重资金绩效,落实自治区财政对我县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及资金。
二、主要目标
对农村户厕改造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整村全面推进,同步实施户厕改造、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并建立健全后续管护机制,逐步覆盖所有具备条件的村庄,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厕所革命”。
三、项目规模及资金使用范围
(一)资金规模
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共计262万元,包含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108万奖补资金;2020年整村推进奖补资金154万元,期中:前期下达115万元,追加39万。
(二)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以行政村为单元,全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且厕所粪污通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未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卫生厕所不在财政奖补范围之内。
(三)奖补范围
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作,资金重点用于厕所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设备投入,根据各行政村常住户多少,确定每个行政村具体奖补资金金额。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
根据三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统计摸排各乡镇各村农户改厕情况,经梳理确定以下10个村为2019年和2020年“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
2019年实施的整村推进示范村村为兴盛乡上黄村、红星村、下黄村,六盘山镇周沟村、李庄村。
2020年实施的整村推进村为泾河源镇河北村、冶家村,香水镇下寺村、兴盛乡新旗村、六盘山镇集美村。
(二)奖补资金使用计划及分配
计划分三档对以上完成任务的10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奖补262万元,其中对人口240-300户数的3个村(河北村、冶家村、集美村)奖补30万元;对人口150-240户数的3个村(下黄村、新旗村、上黄村)奖补26万元;对人口150户以下的4个村(下寺村、周沟村、李庄村、红星村)奖补23.5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村污水管网及一体式污水处理站后期运维(设备维修材料及维修、管护经费等)。
(三)资金管理要求。一是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奖补资金挪作他用。二是规范资金使用的环节和流程,及时掌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奖补资金使用要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五、奖补程序
(一)镇村审核。各乡镇组织镇村干部逐户统计各行政村改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汇总确定的整村推进示范村2018年以来户用农户改厕花名册。并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报送整村推进基本情况(包括完成的行政村名称及数量、户厕改造数量等)和实施效果。
(二)抽检复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按照乡镇上报的行政村进行抽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三)资金拨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抽检复验情况将各行政村奖补资金拨付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兑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做好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立足当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当地党委政府在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农村改厕全过程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目标任务的确定和组织实施,细化实施措施,抓好实施工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数字改厕,确保农村“厕所革命”顺利推进,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突出重点,科学有序推进。要根据实际确定本地区农村改厕的优先序,突出重点、精准推进。选择群众意愿强、技术模式成熟适用、后续管护有保障的行政村优先推进,严禁脱离实际、贪功冒进。对已编制村庄规划、规划保留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明显的村以及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粪污治理的村庄予以优先支持。
(三)强化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奖补到行政村的资金分配方案应在县级相关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奖补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坚持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奖补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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