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4〕2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77号)《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就业领导小组办发〔2024〕6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基层审核、人社部门审定等程序,现对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充拟安置马小丽等2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人员有异议,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307、406室
举报电话:0954-5670115(人社局)
0954-5011271(就创中心)
举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
附件:泾源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充拟安置人员花名册 .xlsx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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