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份,按照县委和政府总体安排部署,《泾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编制工作正式启动。通过一个多月的实地调研及与各部门座谈交流,6月份确定了基本思路和主要框架,随后根据自治区、固原市最新政策文件及各部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形成初稿。自8月份开始,按照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先后5次召开专题意见征求会,又以书面形式3次向各县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12月份,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形成送审稿;泾源县十七届五次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日印发了《泾源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泾政发〔2021〕7号)。该《纲要》共征求到意见建议261条600余处,经起草专班逐条分析,在多次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做到了能吸收的尽量吸收,不断增写、改写、精简文字,共采纳意见建议252条,修改完善580余处,未被采纳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对特定行业的政策支持上,这些意见主要根据党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确定,将会在今后工作中根据有关政策修改完善。
本《纲要》是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严格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共泾源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紧密结合自治区、固原市《纲要》规划,在多次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的。县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对《纲要》提出明确指示和修改意见,同时,邀请企业届代表、离退休老干部等组织专题研讨对《纲要》进行讨论修改,确保将各个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到规划工作中,切切实实体现到规划内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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