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水平,更好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二、整治内容
泾源县公租房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和急难愁盼难题,公租房管理、服务人员作风建设问题,政策把关不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问题,违规转租转借、改变用途、拖欠费用、申请资料造假、代办诈骗等问题,电动车飞线充电、楼道室内充电、乱停乱放等问题,纸箱、泡沫、杂物不及时清理占用楼道、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问题,承租人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不再符合条件的其他问题等。
三、整治要求
凡发现我县公共租赁住房领域存在以上行为的,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对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工作人员我局将严肃处理,对承租人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收回住房,并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及举报情况,经核实举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属实的,如符合我县公租房条件,我局将根据举报人个人情形优先安排公租房。
四、举报方式
1、来信来访:泾源县龙潭西街269号,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房产市场管理所,邮政编码:756400
2、来电举报:0954-5011285,0954-5011057,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
3、邮箱举报:1196852995@qq.com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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